黑龙江教资小学教育教学知识常考考点:班级及其发展
- 时间:
- 2021-09-24 10:57:53
- 作者:
- 纪老师
- 阅读:
- 来源:
- 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证
班级是一个复杂的小社会体系,是学校行政体系中最基层的行政组织。
班级是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,是学校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,将年龄和知识程度相近的学生编班分级而形成的,有固定人数的基本教育单位。
(二)历史渊源
16世纪率先正式使用“班级”一词的是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教育家艾拉斯莫斯。
17世纪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在《大教学论》中对班级进行了论证,奠定了班级组织的理论基础。
18世纪,德国著名教育家和心理学家赫尔巴特进一步完善班级教学
1862年,清政府创办京师同文馆,标志着我国首次采用班级授课制,20世纪之后,晚清“废科举,兴学校”口号提出之后,班级组织在全国开始推广。
(三)班级的作用
1.发展学生的社会性,培养学生对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。
2.发展学生的个性,培养学生的特殊才能
3.保障学生身心的安全和健康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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